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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创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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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我校申报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和国家级立项项目工作的通知
2017-11-03 23:19  

关于做好2017年我校申报吉林省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和国家级立项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7】现启动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计划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实施团队合作、产学研合作项目。各学院要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大创计划”项目,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申报限额

各学院在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组必须都要有项目,且项目总数不低于本学院学生数(不包括大四,双语大五)的2%,通过专家项目评审,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项目;

三、项目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5月8日前上报至创新创业学院:

1.《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至邮箱hqcyy1995@163.com 并将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上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综合楼219室);

2.《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邮箱hqcyy1995@163.com 并将纸质版统一上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综合楼219室);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组织实施“大创计划”作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结合实际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发动更多学生积极参与“大创计划”;

2.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对确定为省级和国家级“大创计划”的项目予以必要的经费支持。原则上省级立项项目的资助额度为1000元/项,国家级立项项目的资助额度为2000元/项;

        五、项目审核单位

      1.“大创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由科研处审核;

      2.“大创计划”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审核;

注:申报项目所属类别参照《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分类解读》(见附件3);

联系人:肖北  段志达 ,  0431-84565246;

附件:

1.《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

2.《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

3. 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分类解读;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科研处

2017.4.28


附件【附件一.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三.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概念解读.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二.申请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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