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我校申报吉林省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和国家级立项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7】现启动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计划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实施团队合作、产学研合作项目。各学院要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大创计划”项目,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申报限额
各学院在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组必须都要有项目,且项目总数不低于本学院学生数(不包括大四,双语大五)的2%,通过专家项目评审,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项目;
三、项目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5月8日前上报至创新创业学院:
1.《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至邮箱hqcyy1995@163.com 并将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上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综合楼219室);
2.《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邮箱hqcyy1995@163.com 并将纸质版统一上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综合楼219室);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组织实施“大创计划”作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结合实际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发动更多学生积极参与“大创计划”;
2.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对确定为省级和国家级“大创计划”的项目予以必要的经费支持。原则上省级立项项目的资助额度为1000元/项,国家级立项项目的资助额度为2000元/项;
五、项目审核单位
1.“大创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由科研处审核;
2.“大创计划”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审核;
注:申报项目所属类别参照《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分类解读》(见附件3);
联系人:肖北 段志达 , 0431-84565246;
附件:
1.《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
2.《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
3. 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分类解读;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科研处
2017.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