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第四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43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激发我校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逐步提升我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质量。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校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本次大赛设立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在创新创业学院
组长:副校长 杨俊峰
成员:张斌、苗晶、黄际英、尹秀丽、刘婧、王志国、周淑娟、孙丽辉 、刘建华、姜书良、黄建如、廖安勇、王海龙、刘睿
办公室主任: 肖北
办公室秘书: 李巍
各二级学院由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学院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发动以及组织的相关工作。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万学教育集团副总裁范德录担任主任,部分校外兼职导师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能源、环保、医药健康、建筑、旅游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物流、文化体育、信息服务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本次大赛将举办“1+5”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在校赛的基础上附加国赛5项同期活动,具体包括:
1.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2.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系列活动。
3. “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
4. 改革开放40年优秀企业家对话大学生创业者(“互联网+”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报告会)。
5. 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
(以上5项国赛同期活动详情另附)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学院可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2018年3月1日期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6月2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6月20日之后毕业)。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系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七、比赛规则
(一)名额分配及比例
校级初赛各学院在创意组、初创组及成长组必须都要有项目,且遴选不低于本学院学生数(包括毕业生)2%的项目数择优推荐参加校级初赛,并通过初赛择优选拔推荐参加省级复赛的遴选,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
(二)材料提交及要求
提交材料为《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实践组和已注册企业的创意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材料请各分院汇总后,于4月23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创新创业学院。
(三)评审赛制
校级初赛采取分组答辩制。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每个项目答辩时间3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八、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4月23日前完成学生报名工作并将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创新创业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版发送至hqcyy1995@163.com邮箱。创新创业学院将会同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复赛。
九、大赛奖励
学校初赛设项目团队奖项:一、二、三等奖设奖数目占参赛项目数的50%,其它参赛项目获优胜奖,奖励按照学校相关奖励办法执行;同时设置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学院组织和获奖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十、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泛宣传发动,严格规范、精心组织,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每个项目组要配备1-2名指导教师,有条件的项目组可以聘请校外教师担任兼职指导教师,保证赛事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同时,要以此次比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十一、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为:577419898,请各学院创新创业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创新创业学院 肖 北 李 巍
办公电话:0431-84565246(综合楼302室)
电子邮箱:hqcyy1995@163.com
附件1: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汇总表
附件3:校赛基础上附加国赛5项国赛同期活动详情
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3月19日
附件1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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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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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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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创意组 □ 实践组□ 成长组□ |
经营范围 (产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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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 ) 贸易类 ( )服务类 ( ) 文化类 ( )其它 |
项目指导教师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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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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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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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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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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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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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创 团队人员 基本情况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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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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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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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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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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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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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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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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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团队 成员信息 |
姓 名 |
学院 |
专业班级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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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1.项目概述2.市场分析及定位3.产品介绍4.商业模式5.营销策略 6.财务分析7.团队介绍8.其他说明。项目简介800字以上(可附页) |
导师 推荐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院系 推荐意见 |
院系负责人签名: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